本院『線上申訴』供顧客提供意見,顧客意見將有專人收集後列案處理。您的建議與讚美都是本院再次進步的根基。
作業流程說明:
1.接獲接獲顧客意見
專人收集後列案處理。
2.列案編號並回覆意見反應者
顧客意見處理人員將顧客意見列案編號並回覆民眾意見已收到,
將轉由相關單位進行處理。
3.會簽相關單位
顧客意見處理人員視案件不同會簽相關部門,各部門應在會簽期
限七個工作天內完成原因分析或解答(若為特殊狀況除外)。
4.陳核
依本院公文處理程序陳核首長,經首長批示後由相關單位進行處
理或改善。
5.相關單位進行改善並回覆民眾
顧客意見處理人員據陳核之結果於五個工作天內向民眾回覆說明
(特殊情形除外)。無留下連絡資料者則由意見處理人員彙整相
關意見後公布於公佈欄,同時相關單位根據陳核結果進行改善。
6.確認及彙總
顧客意見處理人員確認改善情形,陳核後彙總並保存記錄。